修訂日期:2019.3.16 SDS編號WH-HY-04
產品名稱:氧[壓縮的] 版本:HY-SDS-2015
第一部份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化學品中文名稱 : 氧[壓縮的]
化學品英文名稱 : ammonia
企業名稱 : 安徽昊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 : 安徽省阜陽市阜康路1號
郵 編 : 236023
傳真號碼 : 0558---2368686
聯系電話 : 0550-2368080
電子郵箱地址:haoyuanaqk@163.com
企業應急電話 : 0558-2368943
產品推薦和限制用途:用于鋼鐵的冶煉,塑料、醫療、國防、電子、化工、機械的制造(金屬焊接與切割)等行業。也用來進行氧氣療法、救援中維持生命。
第二部份 危險性概述
緊急情況概述:氧化性、壓縮氣體。
GHS危險性類別:產品屬于氧化性氣體類別:1類;壓力下氣體類別:壓縮氣體。
標簽要素:
象形圖:
警 示 詞:危險。
危險信息:助燃,強氧化劑。壓縮狀態鋼瓶受熱可引起爆炸。
防范說明:
防范措施:遠離熱源和火源;避免陽光直射。連接的閥門、管道、儀表等嚴禁油脂。使容器保持密閉,置于陰涼處。在儲存和運輸時與還原劑和細粉末狀金屬等分離開;在運輸中鋼瓶上要加裝安全帽和防震橡皮圈,穿防護服和戴手套。
事故響應:火災時,使用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滅火。泄漏時,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油脂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
安全儲存:遠離火種、熱源。避免陽光直射,保管在通風良好的場所。
廢棄處置:允許氣體安全地擴散到大氣中。
主要的物理和化學危險信息:助燃,強氧化劑,是易燃物、可燃物燃燒爆炸 的基本要素之一,能氧化大多數活性物質。與可燃蒸氣混合可形成燃燒或爆炸性混合物。容器如受熱可以爆炸。皮膚接觸液態氧時能形成冷燒傷。
健康危害:吸入濃度超過40%的氧時,可能發生氧中毒。吸入高濃度的氧時,可發生全身強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
環境危害:對環境無害。詳情參見第十二部分。
第三部份 成分/組成信息
純品 √ □ 混合物 □
危險組分 濃度 或濃度范圍 CAS N0
氧 ≥99.2% 7782-44-7
第四部份 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無相關資料。
眼 接 觸:無相關資料。
吸 入:迅速脫離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停止時,施行呼吸復蘇術;心跳停止時,施行心肺復蘇術。氧中毒后要就醫觀察24—28小時,以免延誤肺水腫的治療。
食 入:無相關資料。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特別危險性:與可燃氣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與還原劑能發生強烈反應。流速過快容易產生靜電積累,放電可引起燃燒爆炸。高速氧氣流遇油漬、油污易著火。
滅火方法和滅火劑: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可選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滅火注意事項及措施:切斷氣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第六部分 泄漏應急處理
作業人員防護措施,防護裝備和應急處置程序: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環境保護措施:無資料
泄漏化學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處理材料: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應急處理:迅速堵漏或切斷氣源,保持通風,切斷一切火源、遠離可燃物。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油脂接觸。合理通風,加速擴散。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處置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充滿的氣瓶應遠離明火,且不得在陽光下暴曬。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0.05Mpa的剩余壓力。啟閉瓶閥要緩慢。瓶閥凍結時,嚴禁明火燒烤或電加熱,應用溫水解凍。瓶閥口及輸氣管應嚴防沾染油脂等活性物質。瓶內嚴禁倒灌易燃氣體或活性物質。氧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氧氣瓶使用期不得超過30年。輸氣管必須使用專用耐壓的膠管,連接必須緊密,防止泄漏。氧氣管路要嚴格脫脂。勞動護具不得有油污。現場嚴禁煙火,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搬運時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離開高濃度氧氣環境后不得接觸明火。操作高壓氧氣鋼瓶,不允許面對瓶嘴、閥桿。
儲存注意事項:遠離火種、熱源。避免陽光直射,保管在通風良好的場所。密閉容器,應與易燃可燃物、活性金屬粉末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
第八部分 接觸控制/個人防護
接觸限值:未制定標準。
MAC(mg/m3): 未制定標準 PC-TWA(mg/m3): 未制定標準
PC-STEL(mg/m3): 未制定標準 TLV-C(mg/m3): --
TLV-TWA(mg/m3):-- TLV-STEL(mg/m3): --
生物限值:無資料。
檢測方法:化學吸收法。
工程控制:密閉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風條件。
呼吸系統防護:一般不需特殊防。
眼睛防護:一般不需特殊防護。
身體防護:穿一般作業工作服。
手 防 護:戴一般作業防護手套。
其它防護:避免高濃度吸入。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無臭氣體。
PH值:無意義
熔點(℃):-218.8
沸點(℃) :-183.1
相對密度(水=1) :1.14(-183℃)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1.43
飽和蒸氣壓(kpa) :506.62(-164℃)
臨界溫度(℃):-118.4
辛醇/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無意義
閃點(℃) :無意義。
引燃溫度(℃):無意義
燃燒熱(KJ/mol):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 :5.08
爆炸下限(%):無意義。
爆炸上限(%):無意義
溶 解 性:溶于水、乙醇。
其它理化性質:無資料。
第十部份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 定 性:穩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禁 忌 物:還原劑、易燃或可燃物(如乙炔、氫)、活性金屬粉末、有機物質(如油脂)。
避免接觸的條件:明火、高熱、油脂、還原劑。
危險反應:氧化。
危險分解產物:無意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豚鼠一次吸入100%氧,2—3日后死亡。
皮膚刺激或腐蝕:無資料。
眼睛刺激或腐蝕:無資料。
呼吸或皮膚過敏:無數據(略)。
生殖細胞突變性:無資料。
致癌性:無數據(略)。
生殖毒性: 無數據(略)。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次性接觸:無資料。
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無資料。
吸入危害: 無數據(略)。
其 他: 無數據(略)。
第十二部分 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性:無資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無資料。
潛在的生物累積性:無資料。
土壤中的遷移性:無資料。
其他有害作用: 對環境無害。
第十三部分 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非危險廢棄物。
廢棄處置方法:廢氣可直接排入大氣。
廢棄注意事項:處置時,遠離火種、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屬粉末、油脂、乙炔。鋼質氣瓶報廢處置時,應散盡瓶內氣體。瓶內氣體放散時,在放散口附近嚴禁煙火,且放散管應引出室外。
第十四部分 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22001(氧氣),22002(液氧)。
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UN號):1072(氧氣),1073(液氧)。
聯合國運輸名稱:氧。
聯合國危險性分類:第2類;氣體;第2.2項;非易燃無毒氣體。
包裝類別:Ⅱ類包裝
包裝標志:不烯氣體,氧化劑。
包裝方法:壓縮氧氣通常充裝在耐高壓的無縫鋼瓶內,液氧用特殊的低溫容器在極低的溫度下裝運。
海洋污染物:否。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注意事項:氣瓶的裝卸一定要緩慢,輕裝慢卸,嚴禁拋、滾。氣瓶裝車時,氣閥朝同一 方向,且垛高不能超過五層,夏天要有遮陽措施。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移動式低溫液體罐必須捆扎牢固,且不得臥放。運輸車輛要辦理“危運證”,并由“危化品運輸公司”歸口管理,司機必須經“危險化學品運輸”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嚴禁酒后開車。運輸車輛不得超載、超速、人貨混裝,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必須按照制定路線行駛。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規信息
下列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儲存、運輸、裝卸、分類和標志等方面均作了相應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 十八次會議通過,自 200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 年 1 月 9 日國務院第 52 次常務會議通過,自 2002 年 3 月 15 日起施行;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 年 1 月 7 日國務院第 34 次常務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7月9日國務院第54次常務會議《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001 年 10 月 27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 200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于2011年12月31日通過修訂并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9 年 12 月 26 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環保法修訂案》,新法已經于2015年1月1日施行)。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系列標準(GB30000-2013)。《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指南》(GB/T 17519-2013)。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最新版修訂日期:2019年3月16日。
修改說明:按照聯合國GHS修訂版及GB/T17519的要求,對SDS的內容進行更新。
縮略語說明:
MAC:指工作地點、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有毒化學物質均不應超過的濃度。
PC-TWA:指以時間為權數規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許接觸濃度。
PC-STEL:指在遵守PC-TWA的前提下允許短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
TLV-C:瞬時亦不得超過的限制。是專門對某些物質如刺激性氣體或以急性作用為主的物質規定的。
TLV-TWA:是指每日工作8小時或每周工作40小時的時間加權平均濃度,在此濃度下工作時間反復接觸對幾乎全部工人都不致產生不良效應。
TLV-STEL:是在保證遵守TLV-TWA的情況下,容許工人連續接觸15min的最大濃度。此濃度在每個工作日中不超過4次,且兩次接觸間隔至少60min。它是TLV-TWA的一個補充。
IARC:是指國際癌癥研究所。
RTECS:是指美國國家職業安全和健康研究所的化學物質毒性數據庫。
HSDB:是指美國國家醫學圖書館的危險物質數據庫。
ACGIH:是指美國政府工業衛生學家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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