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農資市場監管
來源:中國化肥網 作者:杜宇 張曉松 發布時間:2009-09-22 閱讀次數:3907次
將于11月1日起實施的《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四項制度,對農資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這四項制度包括:實行農資經營者信用分類監管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農資市場巡查制度;實行農資市場監管預警制度,根據市場巡查、消費者申訴、舉報和查處違法行為記錄等情況,向社會公布農資市場監管動態信息,及時發布消費警示;建立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及時受理和處理農資消費者咨詢、申訴和舉報。
《辦法》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農資市場監管工作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損害農資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杜宇 張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