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生產銷售管理從嚴
來源:中國化肥網 作者:張釵 發布時間:2009-11-23 閱讀次數:3368次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布《關于加強三聚氰胺生產經營管理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生產企業的責任主體地位,特別強調將強化產品生產和出廠銷售等環節的管理,從源頭上嚴防三聚氰胺污染事件再度發生。
《意見》指出,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生產裝置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備案,裝置投產前要向當地工業主管部門通報。生產企業要誠實守信,依法生產經營,建立完善產品生產及出入庫臺賬;產品包裝要登記編號,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標識;禁止委托生產或貼牌生產等行為。
在出廠銷售管理方面,三聚氰胺生產企業要嚴格出廠銷售管理,一要建立用戶登記制度,查驗購買企業有效資質,了解其購買三聚氰胺的用途。二要建立用戶承諾制度,要求購買企業承諾所購三聚氰胺不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三要建立出廠銷售臺賬,確保真實、完整和可追溯。四要將三聚氰胺廢料視同三聚氰胺產品進行管理。
此外,《意見》還要求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行業準入管理。新建、改建、擴建三聚氰胺裝置,要統籌兼顧技術進步、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措施。新建裝置應依托現有合成氨、尿素、純堿、碳銨等化工企業建設。新建裝置的噸產品能耗要控制在1200千克標煤以下、尿素消耗應不多于3200千克,廢水廢氣要達標排放。現有裝置要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力爭2014年底前達到上述各項指標。
《意見》同時要求,生產企業要定期報送生產和出廠銷售信息,并接受相關核查。(張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