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要求,抑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盲目發展,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5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清理對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等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清理對高耗能企業的用電價格優惠。
5月14日,從國家電監會獲悉,近期將派出8個檢查組,奔赴全國各地特別是高耗能企業密集的中西部地區進行電價稽查,全面清理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以及違規利用直購電政策變相給高耗能企業電價優惠的行為。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總監譚榮堯明確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各地方政府必須在近期對當地違規優惠電價展開自查,并于6月10日將自查結果上報國家發改委等相關主管部門。同時各地方政府在6月底前還須上報區域內將被執行懲罰性電價的高耗能企業名單。
“誰都明白,關鍵在于地方政府的態度。”一位不愿具名的電力行業分析師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差別電價政策執行上一直存在問題,上次正常電價調整都有部分高耗能企業沒調整到位。
這位分析師還表示,“鑒于此前幾年差別電價執行效果不佳,此次提高差別電價和實施懲罰性電價政策是否能取得預期成效,還有待時間考驗。”
由于歷史原因,現行電價政策中電解鋁、鐵合金等高耗能企業用電享有一定幅度的價格優惠,特別是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部分省(區、市)對本地區高耗能企業實行了不同幅度、不同方式的優惠電價,抑制了價格杠桿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和結構調整的作用。
《通知》中明確繼續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8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同時還規定,對能源消耗超過規定限額標準的,實行懲罰性電價。
在電監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譚榮堯還談到全國的供電形勢,他預計今年全國新增裝機容量約8500萬千瓦,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平衡。用電量將呈現“前低后高”的發展趨勢,但也不排除由于一些不確定因素如電煤供應價格波動和極端氣候等,在個別地區、個別時段出現供電缺口。
根據中電聯公布的最新數據,1-4月,全國用電量同比增長23.85%。除了去年同期基數較低的原因,第二產業用電量明顯回升也是導致用電量同比增速較快的一個重要因素。1-4月,第二產業用電量同比增長26.97%。(綺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