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為指導和規范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報工作,財政部、國土部近日聯合發布了《2011年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的通知》,確定了2011年專項資金支持重點。
《通知》明確,2011年“以獎代補”獎勵資金重點支持油氣、有色金屬、三稀等礦產,以及運用新技術、采用新工藝、礦產資源“三率”指標明顯高于規定標準、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成效顯著的礦山企業。
“以獎代補”是指通過考核礦山企業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對節約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取得顯著成效的礦山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示范工程主要用于以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礦產資源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推進油頁巖、煤矸石、難選冶黑色金屬、共伴生有色金屬、礦山固體廢棄物、多金屬尾礦等綜合開發利用,引導和帶動礦產資源領域循環經濟的發展。(醉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