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運電[2011]53號
為彌補因成品油價格調整而增加的鐵路運輸成本,經國務院批準,按《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關于調整鐵路貨物運輸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79號)規定,自2011年4月1日起,調整鐵路貨運價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全路實行統一運價的營業線貨物運價進行調整,貨物平均運價水平每噸公里提高0.2分。調整后的“鐵路貨物運價率表”見附件。
二、大秦、豐沙大、京原、京秦四線煤炭現行運價不變。
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南昆鐵路貨物臨管運價的批復》(發改價格〔2006〕323號)的規定,南昆線、威紅線執行的臨管運價相應調整如下:
整車貨物每噸公里0.1171元,自輪運轉貨物每軸公里0.3513元,整車農用化肥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零擔貨物每10千克公里為0.001171元
集裝箱貨物每箱公里運價率分別為:1噸箱0.0703元, 20英尺箱2.342元,40英尺箱3.981元,空自備箱按重箱費率的40%計算。
四、按鐵道部《關于明確農用化肥鐵路運價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鐵運函〔2004〕364號)第二條“各類線路化肥運價”執行的化肥運價率每噸公里由 “0.0706元”調整為“0.0726元”;其他國鐵營業線和國鐵控股合資鐵路化肥運價,現執行每噸公里0.0706元的,調整為0.0726元。
附件:鐵路貨物運價率表
鐵道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鐵道部)